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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饶平人 这份温馨提醒请查收!(11月2日更新)

饶平发布 2023-11-23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希望大家在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同时,自觉遵守好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在此,县防控办提醒您:

一、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旅居史来(返)饶人员,不论是否发生本土疫情,返饶前须提前报备,提倡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饶

二、外地来(返)饶前请至少提前1天通过返乡报备码、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如实报备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倡导所有跨市出行人员返回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3天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河南、湖南、新疆、内蒙古、山东、黑龙江、福建等省份部分城市疫情处于进展阶段,省内广州、深圳、佛山、江门、汕头、梅州、揭阳等城市也发生本土疫情。从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来(返)饶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饶,抵饶后12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告,提倡抵饶后至少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3天内自行居家、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公共场所。

我县对国内涉疫区域的来(返)饶人员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果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或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请主动配合落实闭环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管理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推出了“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方便公众安全快捷查询自己是否与患者同行密接。请广大市民朋友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如发现自己为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四、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确需前往的,离饶和返饶前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五、经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人员密集或密闭空间公共场所、日常接触人群复杂等情况的人员,建议每周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各类特殊场所、娱乐场所、沐足按摩、医疗机构、港口码头、冷链仓储、酒店宾馆、景区景点、交通站场、餐饮、便利店、药店、货车运输、快递、外卖、保洁、学校等行业从业人员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部分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抽检到的人员建议每周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以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家属(同住人员)建议每周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建议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普通家庭等,储备适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在无法开展核酸检测时,可使用抗原检测。

一旦发现抗原检测阳性或接到核酸检测阳性通知时,务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属地镇村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与其他人员产生进一步接触,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待工作人员下一步处置。

六、渔船渔民要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备制度,出海作业时不得拆卸、破坏、屏蔽北斗示位仪(定位仪)、AIS等设备,做到“七严禁一限制”,即严禁招用境外船员上船作业,严禁超越国界航行或停泊国外港口岸线,严禁海上过泊或转渡人员,严禁搭载非报备出海的其他人员,严禁在海上购置或转运国外入境物资,严禁渔船从事载客、运输货物等非渔业生产作业行为,严禁进入敏感海域航行及作业,限制在国内非船籍港停泊时船员上岸活动。

七、全县各企业(包括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商铺、小工厂或作坊、养殖场、货物堆场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尤其是与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市有商务、货运、物流、人员往来的企业,要明确向合作方企业及货车司乘人员告知我县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详细登记好来饶司乘、商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

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货车及司乘人员,各企业要明确货车抵饶时间,提前一天向属地镇政府进行报备,提供来饶货车司乘人员的人员基本资料、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和入饶后的路线安排和停留时间等信息。属地镇政府审批通过后,货车司乘人员持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及当天省内核酸采样证明(可在高速服务区核酸采样服务点采样),按报备时间入饶。在饶期间各企业指定专人跟进货车行进路线,确保货物运送“两点一线”、“人不下车”。

货车抵达企业仓库或其他货物装卸点后,由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查验司乘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等相关证明及落实闭环装卸监督。企业对货车及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和无接触装卸,镇政府工作人员未到企业前,人员和货物不得移动。货车司机原则上不下车,如确实需要下车的,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独立、通风的休息区进行休息,避免与工作人员有近距离接触。

装卸完成后,引导货车尽快离饶,并及时对有关环境予以消杀。如中途需要进行必要的补给(加油、加水),由企业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引导车辆到就近的补给点,避免补给点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有近距离接触。如司乘人员需要在饶逗留、过夜,由企业向属地镇政府申请并获得批准后,由企业负责落实单人单间居家隔离,在饶期间每日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八、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建议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出行顺畅。

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提醒进入的市民群众正确戴口罩,宾馆、酒店和其他有住宿功能的场所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住宿客人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行程卡有外省、外市行程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防止人员聚集。

在外要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眼、口、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旅游景点,要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十、要通过手机进行“粤核酸”预登记,提高全员核酸检测现场采样工作组织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发生感染,每个微信号既可为自己填写申请,也可帮家里老人及幼儿填写申请,生成二维码后请截图保存,必要时打印纸质二维码备用。

十一、要尽量减少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若收到境外或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的快递,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和交流;尽可能在固定地点取件,实现无接触交接;如需当面签收,应与快递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十二、提倡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十三、要坚决抵制销售走私冻品行为,自觉遵守反走私法律法规,不为非法行为提供便利;发现走私行为,要立即向公安部门举报。

十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感染、降低危重症和病亡发生率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十五、当发生本土疫情时,居住地被划定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务必配合管控。高风险区内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内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内人员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六、当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请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提前准备“粤核酸”二维码,做好防护,按时参加检测。排队采样时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采样后,立即回家并更换口罩,废弃口罩需消毒再丢弃。

十七、当接到12320”或饶平疾控流行病学调查(简称流调)电话时不用慌张,被流调不等于被感染,要仔细回顾近期行程、如实回答个人活动轨迹。如果隐瞒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及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造谣、传谣造成不良影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饶平县各镇疫情防控咨询报备热线

单位

联系方式

上饶镇

17376689793

饶洋镇

0768-8312848

建饶镇

0768-8761316

新丰镇

17308683765

三饶镇

17376689928

新塘镇

17376689895

汤溪镇

0768-8281352

浮滨镇

0768-8160531

浮山镇

19988291290

东山镇

0768-8972842

新圩镇

0768-8931101

樟溪镇

0768-8877409、

0768-8691213

钱东镇

0768-8718456

高堂镇

0768-8121056

联饶镇

0768-8394502

海山镇

18948484212、

0768-8216350

汫洲镇

0768-8789148、

17376689345

所城镇

0768-8661220、

17308683798

大埕镇

0768-7350255

柘林镇

0768-8745100

黄冈镇

0768-8882343



“饶平发布”编辑部

编辑:余艳琳、林杰媛

责编:刘博瀚

编审:林晓彬、许序兴

来源: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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